招聘考试动态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09-22   浏览量: 1386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事业单位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点击获取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点击获取职位表。招聘岗位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获取职位表》。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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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7.报考岗位需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定向生、委培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3日9:00—9月17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15:00。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7日24:00。

报名缴费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重新组织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9:00-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5: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以及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三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在工作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持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在工作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账户里。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00—2022年9月24日24:0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有效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为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招聘计划调整的岗位或因无人报考而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2年9月25日上午

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计算机类岗位专业技术测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计算机类岗位专业技术测试》,两个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200分。

3.笔试地点:初步拟定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计算机类岗位专业技术测试》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6.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该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需求计划数与应聘人员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比例达不到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三)面试

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前5天在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根据实际计算所得,有几位小数保留几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负责。面试结束后,以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重点审核考察对象的“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经考察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监督和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0471-5909028

2.咨询电话:0471-5909034

3.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获取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