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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通辽籍在校大学生兼任政法委员、乡村振兴、企业工作助理335人的通知

时间:2021-07-20   浏览量: 929人

关于选拔通辽籍在校大学生兼任政法委员、乡村振兴、企业工作助理335人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委政法委、团委、乡村振兴局、国资监管机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通辽籍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法治通辽建设,共青团通辽市委员会联合中共通辽市委政法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国资委面向全国高校选拔通辽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兼任乡村振兴工作助理、政法委员工作助理、企业工作助理,充实到相关领域工作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计划

面向全国高校选拔全日制通辽籍在校大学生,选拔分为三个类别:乡村振兴工作助理、政法委员工作助理、企业工作助理。实践时间为1年(2021年7月-2022年7月)。其中寒、暑假期间需到实践单位全职开展工作;在校期间进行线上远程工作,配合实践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促进校地、校企合作。

二、报名条件

1.通辽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

2.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党团组织活动,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三、报名与录用

(一)岗位查询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查看《通辽市乡村振兴工作助理岗位需求表》《通辽市政法委员工作助理岗位需求表》《通辽市企业工作助理岗位需求表》(附件1、2、3)相关内容。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7月16日-7月22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填写《选拔通辽籍在校大学生兼任乡村振兴、政法委员、企业工作助理人选申请表》(附件4);

(2)报名人员将《选拔通辽籍在校大学生兼任扶贫、政法委员、企业工作助理人选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团市委邮箱(tlstwqnfzb@126.com)。每名同学只可以报名一个岗位,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及实践地点,根据个人情况就近报名。

(三)选拔录用

1.由主办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拔录用;

2.入选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青春通辽”上发布。

四、岗位要求

到岗大学生要在服务期间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开展一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结合工作岗位要求,乡村振兴工作助理参与实施一个乡村振兴项目或提出一个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政法委员工作助理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企业工作助理策划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或组织一次创意营销活动;三是开展“返家乡、看变化”、“为家乡、建新功”等活动;开展一次青少年假期自护教育宣传活动;五是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五、注意事项

1.入选者岗位分配本着就近就便原则,一般安排在家庭住址所在乡镇。

2.活动主办单位为参加实践的大学生免费办理实践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实践期间不在实践单位领取薪酬,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实报实销。

4.实践期间入选者须遵守用人单位有关纪律规定。

5.实践结束后,对完成工作任务并表现合格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鉴定。市政法委、团市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国资委将根据学生实践期间表现,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大学生。

报名及相关问题请咨询

团市委

联系人:陈赫男   梁佳楠

报名邮箱:tlstwqnfzb@126.com

联系电话:0475-8836507

附件:

2021通辽市乡村振兴工作助理岗位需求表.docxfa54c1fc8f7a22e698df20e40f9f70be.docx (27.62 KB)

2021通辽市企业工作助理岗位需求表aa.docxcc7b5edba4d717201f9e61520f443cf5.docx (17.83 KB)

2021通辽市政法委员工作助理岗位需求表aa.docxeee57e60c5de7dbbceddd2c478d8140a.docx (21.22 KB)

2021选拔通辽籍在校大学生兼任乡村振兴、政法委员、企业工作助理人选申请表aa.docx3e59c340ac7669296408c5044c514aa6.docx (19.19 KB)



通辽市委政法委             共青团通辽市委员会

通辽市乡村振兴局         通辽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ga9a0QrH8U_LcphTfLsbWQ